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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2013-09-01 sqs 点击:[]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助学中心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中心和社会稳定,促进孤幼儿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⑴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英

副组长:侍青山 苏 兰

组 员:杨维俭 陈君萍

⑵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中心正常秩序。

定期组织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和民政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育局和民政局。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中心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组长为中心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食堂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全体孤幼儿,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中心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孤幼儿发现少量(2人以上)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中心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中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主任负责救援指挥。主任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中心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中心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5.病源保护。中心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孤幼儿和其他监护人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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