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益海助学中心爱心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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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3-09-01 sqs 点击:[]

为应对助学中心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全体孤幼儿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助学中心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全体孤幼儿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即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一旦出现突发火灾事故,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1.职能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民政局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2.现场控制人员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管理人员照看好孤幼儿。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号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后勤保障人员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室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信息资料人员职能

(1)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2)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3)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5.通信联络人员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民政局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三、突发火灾时间的具体处置对策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灌云益海助学中心发生火灾,地址在西环路北端向东100米,请迅速前来扑救,联系电话为:报警人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教育局和民政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孤幼儿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年级为单位清点人数。

5.中心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大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中心财产,尽可能使中心财产损失见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中心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和民政局汇报。

四、相关责任:

1.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

2.中心其他管理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3.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时间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现场保护。时间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6.报告内容为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中心应及时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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